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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:《关于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的意见》全文
 

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的意见
  石政办函〔2018〕111号


  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高新区、正定新区、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

  为发挥会展业对现代服务业和城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,打造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,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,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。


  以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为目标,以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为手段,以国际化、品牌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为发展方向,以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为支撑,重点围绕助推“4+4”现代产业格局,加强对全市会展业的统筹协调,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,加快培育会展主体,整合会展资源,规范会展市场秩序,夯实会展经济发展基础。紧紧抓住发展会展经济的有利时机,大力培育本土知名品牌展会,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合作,力争用3-5年,将我市打造成面向国际、辐射京津冀、引领全省的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。


  (一)会展规模提档升级。到2020年,举办各类会展活动突破200场以上,展览总面积达150万平米。其中,3万平米以上大型展览达到15个以上;重点打造5-10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城市会展品牌,3-5个高端国际会议项目;着力培育一批涵盖会展策划、会展组织、场馆经营、会展搭建等行业龙头企业,年营收超千万元会展企业10家以上,年营收超5000万元的会展企业1家。


  (二)会展设施明显改善。到2020年,全市场馆展览总面积(室内)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,会议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。提升改造现有场馆设施,场馆承载力、配套设施支撑力和城市会展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。


  (三)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。到2020年,力争引进10-12个国际化展会和中高端会议落地举办;引进3-5家国内外知名会展组织和企业落户我市或设立分支机构;新增2-3家通过国际展览联盟(UFI)、国际会议协会(ICCA)认证的企业或项目。


  1、搞好行业规划引导。将会展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并把会展场馆硬件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,与国家级会展行业机构开展协作,建立会展专家智库,加强顶层设计,编制《石家庄市会展产业2035规划》,明确中长期目标、空间规划、产业分布、支撑项目和发展路径,推进会展空间布局,构建大、中、小结构合理、功能互补错位、配套设施完善的硬件基础体系,为全市会展业提供平台和支撑。

 

  责任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规划局、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。

  2、推进“一核多点”会展业发展格局。

  一核:加快建设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,重点推进场馆周边配套酒店、餐饮、写字楼、交通、停车等设施建设,功能定位上以举办、承接国际国内大型展览、重要会议和经贸活动为主,形成集会展、商务、旅游、酒店、科技文化和演艺赛事等为一体的会展经济生态链系统,发挥对全省会展引领作用和京津冀区域的辐射作用。场馆运营兼顾公益性原则,提升综合服务能力,打造国内一流的办展办会环境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公安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城乡规划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旅发委、市文广新局、市科技局;正定新区;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。

  多点:支持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结合自身情况,积极培育和发展符合规划要求、与本地经济规模、产业定位、地域特色相匹配的展览和会议区域中心、产业园或综合体。根据现有会展场馆资源分布情况,国博中心、人民会堂和省博物院,以消费类、经贸类、文化艺术类展为主,兼顾中高端会议;老火车站、解放广场,承载中央商务区(CBD)功能性会展活动,以中高端商品展、文化创意和商务金融展示为主,展览面积达到14000平米,会议酒店13000平米;河北国际商会会展中心,举办高端进出口商品展、商务洽谈交易和论坛等,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米;栾城宏泰通航产业园、开发区以岭健康城、弘谷大厦商务会议区、汇春会展中心等已有场馆,加快提升改造,完善设施功能,走多层次、差异化、特色化发展路子。

  责任单位:各县(市、区)、市政府有关部门,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。

  3、提升会展配套功能。加快建设与会展场馆相衔接的机场快线、地铁、快速公交、大巴专线、城市快速路等交通服务设施,合理增设停车空间,按国际化标准完善城市交通导视系统,增设大型场馆交通指示标识,提升会展场馆的可达性、货运物流和人员疏散能力。合理规划酒店、商业、文娱等设施,加快推进会展场馆周边宾馆建设,满足高规格大规模会展需求,提升参会参展人员的服务体验。支持引导现有酒店宾馆改造提升,增强会议承载功能,全市举办300-1000人的大型会议场所增加到10个以上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公安局、市城乡规划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旅发委、市城管委、市轨道办;各县(市、区)。

  4、实施品牌提升计划。进一步扩大正博会、药博会、动博会、通航展、石洽会、中华健康节等已有基础展会影响力,通过联合、嫁接、引进战略合作者等多种方式,加速市场化转型,提升专业化程度,增强展会的招商引资、贸易促进、行业交流推介等功能,做大做强做优,逐步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城市品牌展会。建立市级品牌展会评估认证机制,组织专家评审并定期公布,从宣传策划、政策措施、协调保障等方面,加大服务促进力度,发挥品牌会展示范带动作用。

  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县(市、区)。

  5、培育新兴产业展会。围绕我市“4+4”现代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在先进装备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健康、现代商贸物流、旅游文化、金融科技服务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(能源)、特色农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行业等,在每个重点产业领域内,积极策划开发1-2个会展项目,移植引进域外品牌展会1-2个,发挥会展平台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。到2020年,培育打造具有较大区域影响力的品牌会展活动项目15-20个。

  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。

  6、发展县域特色展会。按照全域会展的理念,鼓励各县(市、区)结合自身特色和产业优势,按照“一区一节会”和精品化原则,举办一批拉动产业、促进消费、传承文化的品牌展会、购物节、旅游节、文化民俗展演等活动。加强对县(市、区)重点会展活动的指导,提升节庆活动举办的专业化水平,突出农村农业特色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。

  责任单位:各县(市、区);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。

  7、加大城市会展营销。整合各类宣传媒体资源,建立统一的会展宣传平台,制作会展宣传片和宣传手册,加大推介力度。重点在京津、长三角及珠三角等地区,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营销活动,多层面、立体化做好宣传工作。利用经贸、文化、旅游等对外交流渠道,加大国内外营销推广,提升石家庄会展品牌影响力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新闻办、市文广新局、市外办、市投促局、市旅发委、市贸促会。

  8、申办省级展会。市政府各部门主动争取省直部门支持,近1-2年,重点承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;申办引进省国际经贸洽谈会、冀台经济合作洽谈会、省园林博览会、省旅游发展大会、世界冀商大会、河北品牌节、河北军民融合暨国防工业协同创新成果展、中国河北国际节能减排与资源利用博览会、省图书交易博览会、省农交会、省服装展等省级大型展会项目。

  9、引进国家级展览和会议。加强与国家部委、协会及会展机构联系,利用各种资源、各种渠道跑办全国性大型品牌会展活动。近1-2年,积极引进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、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、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、全国图书博览会、全国农业机械及零部件展览会、中国国际会展文化节、中国物流节、中国服装大会、中华“好食品”品牌节等,促使更多的知名展会落户我市。

  10、推进区域会展合作。积极融入京津,对接雄安,深化与京津等地会展组织、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,通过跨区域联合、行业联盟、建立协作机制等模式,常年性举办或吸引一批专业展览和中高端会议落地我市。综合利用“144小时过境免签”政策,吸引更多国际化展览和会议来石举办。推进新增国际航线,增加现有国际航线班次,提升石家庄会展业的集聚和辐射力。

  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河北航空集团。

  11、扩大国际间交流。加强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重点国家贸促组织、展览机构联络,开展信息交流、招商招展、洽谈合作等活动,积极引进国际品牌展会到我市举办。进一步加强与振威集团、法兰克福展览公司、励展博览集团等境内外知名展览企业交流与沟通,促进联合办展或设立分支机构。筛选5-10个与我市重点产业关联度高的境外展会,引导和组织企业“走出去”参展参会。鼓励和支持我市展览企业积极加入UFI、ICCA、IAEE等国际会展业组织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。

  12、培育会展龙头企业。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,通过收购、兼并、参股、联合等方式组建有核心竞争力的展览集团,大力推动本土企业尽快上规模、提档次,增强竞争力。培育和引导中小型企业与展览场馆、商会、行业协会建立战略联盟或联合办展,加快向专业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。着力培育市场主体,加强专业化分工,逐步建立起涵盖专业展览公司、会展策划、设计搭建、展品物流、广告宣传、会务接待、商贸旅游等产业链企业集群。力争培育营收超1000万元的本土会展企业10家以上。

  13、推进市场化进程。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发展体制机制,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各方参与原则,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机构、行业、企业承接政府举办的展会,助推会展业市场化进程。积极引导各类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学会等社团组织,组织开展市场调查、行业统计、招展引会等工作。加强石家庄市会展业协会建设,搞好行业标准规范,促进行业自律,建立展会排期保护机制,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相关行业协会。

  14、加快信息化建设。鼓励支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移动互联技术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在展览业应用,精准对接展览和采购需求,延伸会展服务。鼓励场馆、展商运用智能化技术,形成线上“虚拟展会”与线下“实体展会”互动融合,拓展会展业发展空间。加快建设“石家庄会展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”,提供信息发布、在线展览与销售、观众预登记、表单下载、住宿餐饮、旅游交通预订等多种公益性服务功能,为社会机构和企业办展提供全方位服务。

  15、推进多业联动。树立“大会展”理念,建立“项目共推、主体互动、客流共享、宣传互通”的联动机制,形成会展与商贸、旅游、文化、科技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。依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,办好河北特色文化产业博览会、国际动漫博览会、京畿文化民俗庙会等展会。挖掘正定古城、古中山国、赵州桥文化等深厚底蕴,积极创办非遗、老字号、创意设计、民俗风情等文创展会。常年性举办大型科技展会和国际学术会议,打造集成果展示、交易、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。以省奥体中心为载体,引进重大精品赛事项目。借鉴先进城市做法,开展会展、旅游、商业购物、公共交通、夜经济的联合营销,促进多业态互动、多元化消费。

  责任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旅发委、市商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文广新局、市体育局、市交通局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完善会展业管理体制和机制,建立市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,实行联席会制度,做好全市会展业的统筹规划、管理协调和服务促进工作。加强全市会展业管理机构职能,统筹推进会展业发展和各项事务,并做好具体服务保障工作。适时研究制定《石家庄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,促进行业发展,规范会展行为。各县(市、区)明确会展业行业管理部门,做好会展活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
  责任单位:市政府有关部门;各县(市、区)。

  (二)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根据会展业发展实际和资金使用绩效,不断优化市级会展资金结构,适时调整修订专项资金安排办法,重点支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展会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展览和会议、培育会展龙头企业、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、会展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、专业性展馆建设运营、会展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等,加大支持力度,发挥政策导向和资金杠杆作用。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,减轻会展企业负担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财政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。

  (三)健全统计体系。进一步完善会展业统计监测制度,加强动态分析和阶段评估,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展馆、办展机构和展览服务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展览业统计分析体系,定期发布会展业年度报告,全面准确反映会展经济发展情况,为制定会展产业政策提供依据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统计局。

  (四)强化智力支撑。支持驻石各高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课程,培养会展专门人才,形成学历教育、继续教育、职业培训等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。加快构建高校、协会、企业等人才联合培养机制,确定一批会展业培训(实训)基地,积极与国内外培训机构开展合作,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。鼓励引进会展业高级人才,落实《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》规定,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相关驻石高校。

  (五)优化会展环境。建立全市会展协调沟通机制,做好会展活动服务保障等工作。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,简化办展行政流程,降低企业办展成本,设立会展活动“绿色通道”,公布申报事项及办理指南,提升便利化水平。全市重大展会涉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,对装展布展车辆通行等事宜,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,严格按照预警措施具体实施。强化政务服务功能,加强会展市场监管,促进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(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)、市大气办、市行政审批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交管局、市城管委、市交通局、市安监局、市工商局、市食药监局、市卫计委、市科技局、市文广新局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。

 

来源: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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