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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将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
 

  3月6日,记者从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新修订的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,《条例》共四章三十三条,围绕南宁市会展业发展亮点和城市产业发展特点,总结了全市在会展业方面的有益探索和成熟经验。

  《条例》明确了“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”的目标,对推进南宁市会展业跨越式发展,提升城市竞争力、文化影响力,实现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的目标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《条例》以促进南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为主要内容,紧紧围绕南宁市会展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寻找突破口,提出要素资源向会展业聚集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会展业、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、鼓励发展绿色会展等系列保障措施。

  《条例》规定,支持土地、人才、资本、技术、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会展业聚集,构建产业链条完整、基础设施完善、生产生活配套的会展经济全产业链生态圈;实施“会展+”战略,加快会展业与主导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,打造和培育与本地重点产业联动的会展项目,推动会展业与制造、商贸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;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,支持引进高层次、紧缺型会展人才,组建会展专家智库,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;鼓励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,鼓励申办国际知名会展活动,鼓励会展企业加入国际知名会展行业组织,推动会展项目国际认证,提升本市会展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,培育境外组展办展能力;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会展业,鼓励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渠道,优化服务方式,为会展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。

  此外,《条例》还通过一系列多维度、多元化、多样式的制度安排,打出优化会展营商环境“组合拳”,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


来源:广西新闻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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